日前,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 市委依法治市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督察的通知》(常委法办〔2020〕23号)指示精神和市卫健委要求,常州市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自纠工作。
经查,常州市卫生监督所作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省试点单位,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做到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严格实施、公开规范,强化考核、保障落实;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做到强化制度建设、保障管理规范,强化硬件配置、保障信息规范,强化机制建设、保障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考评、保障工作实施。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针对性措施,要求相关科室举一反三,积极组织落实整改。
下一步,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常态落实工作,积极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