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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艳遇背后的陷阱!警方提醒:千万不要出售你的“两卡”

2020-10-16新闻14

一个披着“公司”外衣的诈骗组织,组织人员冒充漂亮女青年,在社交软件上专钓单身男性,确定网上恋爱关系后,便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10月14日,成都双流警方通报称打掉了一个诈骗团伙,一举抓获21名犯罪嫌疑人。抓捕现场,民警查获了大量手机卡、银行卡等作案工具。令人震惊的是,办案民警道出了与骗局相关的隐藏陷阱:不法分子利用他人出借、出售的电话卡、银行卡用于诈骗犯罪,将一些无辜的人卷入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漩涡。

揭秘:网恋“女友”的迷情套路

小蒋(化名)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快30岁的他依旧单身,平淡无奇的生活让他倍感寂寞。一天,他通过社交软件结识了一名长相漂亮“姑娘”敏雪(化名),二人聊得十分投机,不到两周便确立了恋爱关系。

交往中,敏雪每日的嘘寒问暖让小蒋坚信自己找到了“真爱”。后来,敏雪提出了想在网上与小蒋交换定情信物的要求。在敏雪的引导下,小蒋在一个名为“乐忧汇电子商铺”的购物网上,以高价购买了一件实际价格模糊的物品送给敏雪。之后,敏雪又多次以送礼物、玩游戏充值等理由,让小蒋不断掏腰包。终于,小蒋等来了见面机会,在为“真爱”支付了机票钱后,“真爱”却消失了……

直至小蒋醒悟,才发现自己前后累计被骗走1万多元。

其实,“敏雪”的背后是一个健全的诈骗组织,而小蒋也不是唯一受害人,但所有受害者几乎都是被这样的套路所骗,被骗金额在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被骗男性大多为20-30岁,收入、学历一般,几乎所有被害男性在与网恋“女友”交往过程中都对其深信不疑、倾尽全力,更有甚者在公安机关找上门后还说:“我这就是谈恋爱,你们不要管……”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刘昊旸分析称,此案中,在网上与受害人交往的并不是女性,更谈不上外貌出众。

但是,这个诈骗团伙十分注意对假扮女性人员的“包装”,除了日常精准的语言问候外,还时常在朋友圈晒美照,营造持家、贤惠的虚假人设。“如果受害人有所疑虑,该诈骗团伙便会安排女性业务员与其语音通话,而冒充女性的团伙成员也不会一味讨好受害人,交往中有时还会撒娇、生气、多日不理睬,就想真正的男女朋友那样。”刘昊旸说。

手段:租用网络平台充值诈骗

这样一个看似经验丰富的诈骗团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组织?

经警方摸排查实,2019年11月14日,一家名为“成都共创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公司老板叫杨某波,这就是犯罪组织的“外衣”。

该公司经营地位于成都市双流区蛟龙港某酒店内,招募了主管杨某艺以及业务员16名,下设“御狼”“虎狼”“阳光”“赢潇”4个业务小组,每个业务小组有一名组长,公司内部还设有总经理、主管、财务、前台、游戏代服等岗位。

组织者杨某波、杨某艺通过网络购买大量电话卡后,将电话卡分发给各组业务员使用,并实名注册大量交友软件账号,随后使用陌陌、探探等聊天工具冒充女性添加受害人聊天,建立“感情”。

该团伙骗钱的主要渠道就是通过前述的“乐忧汇电子商铺”购物平台。该平台系杨某波租用服务器架设,以高价贩卖低劣物品获利,或通过租用的网络手游邀请受害人玩耍,通过提出虚拟结婚等理由在游戏平台内充值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则通过此前租借或者购买的银行卡进行转移。该团伙分工明确,架构清晰,截至今年8月,该团伙累计诈骗金额达到100余万元。

据警方介绍,该公司内部有一套完善的经营体系、考评制度。各业务小组之间每月会相互评比业绩,完成得好还有奖金,例如,小组长业务完成得好,每月能拿到1万多元。而对于没有完成业绩的人,该公司竟然设有吃辣椒酱、剃光头的奇葩惩罚。

经过缜密侦查,双流警方决定于8月27日收网。当晚22时许,40余名精干警力参与了抓捕行动。“全体起立,不要乱动……”民警破门而入,让该团伙成员们措手不及。警方在现场一举抓获21名犯罪嫌疑人,其中有两人竟还是“00”后在校大学生。办案民警介绍,这两人是兼职赚取生活费,虽然明知相关行为违法,但抱存侥幸心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千万不要出售你的“两卡”

此案中,警方在现场查获了作案电脑25台、手机41部、手机卡72张,涉案微信号60余个。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王亮介绍,此次案件的侦破也是今年9月起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的具体体现。

“两卡”指广义上的手机卡与银行卡。手机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流量卡等,银行卡则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

王亮说,很多人不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尤其是大学生、农民工等群体,将个人信息用于办理“两卡”后卖给不法分子,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犯罪,成为了他人的作案工具,最终把自己卷入电信网络诈骗的漩涡。“两卡”被他人使用,很可能让办卡人涉及大麻烦。

网络艳遇背后的陷阱!警方提醒:千万不要出售你的“两卡”

比如银行卡,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规定,实施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包含不得使用微信、支付宝等。

又比如电话卡,对电信网络诈骗涉案人员、涉案电话号码登记人员和单位等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用户,实施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内最多可允许持一个移动号码使用,限制周期长达5年。

“这对任何人而言,尤其是今后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都将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牵扯到个人前途。因此,广大市民一定不要出售、出借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王亮说。

来源:吴美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实习生 都鑫

#网络诈骗#假扮冒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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