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郝学娟摄
中新网济南10月15日电 (郝学娟)山东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打造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目前,该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0118张(含整改通知书)。
山东省政府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要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及科技创新体系。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宋继宝介绍说,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要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以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为支撑,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
据宋继宝介绍,在强化企业自证守法方面,要求企业实行污染治理自我申报、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监测、自我公开、自我承诺,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在企业环境信用建设,山东已有8.7万余家企业参评《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下一步该省将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上,山东将借力国家大数据平台,建设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强化突发水污染事件省际联防联控、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等措施,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水平、生态环境治理科学化水平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生态环保产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宋继宝表示,积极发展培育生态环保产业,对统筹推进山东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山东将从202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制定出台支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健全生态环保产业推进机制、升级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产业支撑、推进市场有序发展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并打造济南、青岛、淄博等市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