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巡逻时,连续查获4辆严重超载的“百吨王”货车。
第一名:司机王福林,驾驶陕EE3266载125.64吨
10月13日上午,韦庄中队民警在108国道韦庄镇路段,民警发现一辆悬挂陕E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严重超载,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且引导至韦庄超限检测站,依法对该货车进行了称重过磅发现货车实载125.64吨,而荷载为 49 吨,超载率达156.4%以上。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福林超载交通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第二名:司机王保利,驾驶陕ED7751载112吨
10月8日下午,韦庄中队民警在108国道韦庄镇路段,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5时38分,民警发现一辆悬挂陕E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严重超载,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且引导至韦庄超限检测站,依法对该货车(车辆所有人:蒲城祥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称重过磅发现货车总重112.88吨,而荷载为 49 吨,超载达130%以上。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王保利超载交通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第三名:司机黄凯,驾驶陕ED7892载99.3吨
第四名:司机韩刚,驾驶陕ED7211载91.04吨
10月10日晚9时57分许,城区一中队民警在303县道12公里处,查获了两辆属同一单位(渭南市凯华汽车贸易公司)大超载“百吨王”货车。黄凯驾驶的陕ED7892号大货车核载31吨,实载99.3吨,超载率达202%以上。韩刚驾驶的陕ED7211号大货车,核载31吨,实载91.04吨,超载率193.%以上。最终,依法对违法驾驶人黄凯和韩刚分别被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澄城交警提示:
货运车辆超载,会导致制动距离延长、车辆操控性能降低,遇到紧急情况,车辆不能及时制动,且容易发生车辆侧翻等意外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加大。严重超载的车辆上路行驶,往往造成道路损坏,甚至桥梁垮塌很严重的后果。请广大驾驶人朋友切勿心存侥幸,要遵规守法,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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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姬磊磊
审核:冯临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