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食物相克是不存在的,是脱离剂量谈毒性,是耍流氓。
如说什么和什么同吃,等于慢性自杀,或许还能自圆其说。
但是,听了各种的,如熬夜等于慢性自杀,抽烟喝酒等于慢性自杀……的说法,感觉我这辈子也就挑着慢性自杀的事在干,所以也不差这一两件。
而坊间所传的,什么和什么同吃,就等于吃砒霜……云云,我是绝对嗤之以鼻的。这是基于一个朴素的道理:既然同吃两种美食会死,那么,想悲观离世的人干吗不大快朵颐,譬如吃上两只大闸蟹,三个大柿子,愉快地赴死?而要用上吊、投河、抹脖子、跳楼等那样痛苦血腥而且难看的方式?
所以,食物相克这种说法,其实是没有人真心实意相信的。
我曾经中午吃了两只大闸蟹后,到下午,家人买了柿子回来,我就贪嘴吃了一个,在吃完舔手指时,闻到有淡淡的蟹醒味,才猛然想起,我是吃过了螃蟹啊。但转念又想,我又不信这,吃都吃了,就再吃两个吧。
很负责任地说,我后来没任何不适,连腹泻都没有。
上天有好生之德,安排了两种美食同时成熟上市,自然是让我们好好享用,怎么可能要我们命呢?
我们编排了诸多食物相克是说法,岂不是辜负了上天的一番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