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如何赔偿? 劳动部印发的《211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5261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4102位造成经济损失的,1653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如何赔偿 这个规定是2113按照双方劳动5261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支付。根4102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653》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如何赔偿 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四种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赔偿: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如何赔偿 您好。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1、因劳动者本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您可以与单位协商,如分期履行。2、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在工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什么情况下应该对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用人单位所遭受的损失。劳动者因一般工作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不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2、重大过失,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责任人在法律行为能力范围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事故不会发生而未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事故及损失为过失。一般过失,是指行为人在通常情形下无法预计自己的行为将产生何种后果。《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中出现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由劳动者进行全额赔偿是否合理?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过失或者仅存在轻微过失,则无需赔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合同中这一条款显失公平,也就是说一旦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法院是不会依据合同该条条款进行裁判的
劳动者在工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什么情况下应该对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一、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学校各职能部门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损坏公物除进行严肃批评外,还必须做出相应赔偿。二、赔偿方式可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形式。赔偿现金交学校会计室,开出赔偿收据后交总务处派人维修;赔偿实物须交总务处验收合格后交保管人员顶替原物。属固定资产,须经有关人员办好有关手续。三、下面列出部分常见物品赔偿价格,未包括在内的物品均按下列公式计算赔偿价格:赔偿价=现行物价+手工费+物价×20%管理费四、师生对领用的学校财产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领用的公用财产,应安排专人保管,经常检查;若公用财产使用不当,保管不善,出现丢失和损坏现象,部门负责人和保管责任人(或使用人)根据责任大小按赔偿规定,做出相应赔偿。
劳动者造成的单位损失,怎么赔偿? 零售实体店店员,盘点时确认20余件货品丢失,总金额在4万5千余元。现责任店员都已提出辞职并已离职,请问:做为单位,以总金额5折的价格追讨赔偿,从责任人的最后一月工资。
劳动者过错造成单位损失,什么情况下需要赔偿?按什么标准赔偿? 1、对于劳动者工作中过错的认定问题《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