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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讯(记者 蔡洪坡)10月1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40个、涉恶团伙1439个。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截至9月底,共打掉涉黑组织29个、涉恶团伙335个,破获违法犯罪案件3411起,有力推动全省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记者 蔡洪坡 摄
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刘云峰介绍,省公安厅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打击重点”,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共对46起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依托省厅扫黑办直属的88人攻坚行动队,直接对重点涉黑恶线索和案件进行指挥侦办;对涉黑案件,一律由市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牵头,一包到底,统一组织指挥侦办;对重大涉恶案件,由市级公安机关指导跨县异地用警、异地侦办。在侦办中发现社会关系复杂、本地侦办有困难的,由省厅扫黑办指定异地侦办,如,石家庄市公安局异地侦办的保定刘某松涉黑恶犯罪组织、保定市公安局异地侦办的沧州东光县吕某某涉黑恶犯罪组织、邯郸市公安局异地侦办的石家庄闫某涉黑恶犯罪组织,都在深挖彻查之中。
在侦办黑恶案件中,公安机关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明确涉案资产查封、扣押、冻结程序,明确追缴、没收财产范围及证据标准,落实公安与检察、法院、工商、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处置涉案财产协作通报机制,快速出击及时扣押,多警上案跟进深挖,拓展范围全面清缴,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封、冻结、扣押黑恶犯罪组织涉案资产73.1亿元。
与此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实行双专班运作,及时将打掉的涉黑恶团伙、侦查工作中发现的“保护伞”和涉黑恶腐败线索通报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核查,实现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同步推进。对查处的“保护伞”,按照刑法294条第3款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确保“打伞破网”工作到位。
据悉,今年4月,省公安厅部署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等“六清行动”,特别是强力推进主要涉及公安机关的“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确保“清到底、清干净”。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共获取涉黑涉恶线索33295件,查结33211件,查结率为99.75%,其中9月底前需清仓的3187件涉黑涉恶线索已全部查结。至今年6月底,2019年立案侦办的涉黑恶案件已全部移送起诉。我省共有目标逃犯116名,其中涉黑逃犯34名(公安部A级逃犯1名),涉恶逃犯82名。截至目前,已到案115名,仅有1名境外逃犯尚未到案。
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政委李泓泽介绍,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的收官之年,日前,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冲刺攻坚战,并提出“四个必须”的刚性要求:一是辖区内该摸排的涉黑恶犯罪线索,派出所长、县级公安局长必须摸排到位;二是上级交办核查的黑恶犯罪线索,办案单位必须核查到位;三是当地存在黑恶势力犯罪,该打击的必须打击到位;四是该定性为黑恶案件的,案件定性必须到位,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取得专项斗争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