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石家庄市召开21个县(市、区)及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和25个市直部门参加的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今年初到现在,共调解矛盾纠纷4358件。
石家庄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三创四建活动总体要求,统筹谋划、加强协调、强化措施,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高站位、高起点,统筹谋划
机构改革完成后,石家庄市司法局结合新职能,组织团队就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进行研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立足本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从指导思想、调解范围和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工作措施、工作保障等5个方面,对推进全市行政调解工作作出部署,拉开了石家庄市全面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帷幕。
固根基、点线面结合,全面推进
2020年4月,市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再部署、再发动。为有效推进落实,进一步从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行政调解中心(行政调解室)建设、人员配备、行政调解专家库建立、制定本部门行政调解实施细则、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汇报制度等6个方面进行了量化,要求更具体、目标更明确。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既要抓好本单位的行政调解工作,又要抓好本系统的行政调解工作,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行政调解工作局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和专题会议精神,迅速召开行政调解工作专项会议,部署和推进本地、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目前,全市21个县(市、区)及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已建立行政调解中心,25个重点市直部门、县直及乡镇政府已建立行政调解室,并建立起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抓保障、重实效,力促落实
全市行政调解工作建立了“一体系、两机制、三制度”。一体系——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构牵头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两机制——建立部门相互配合机制,健全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三制度——建立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调解工作报告制度、激励和查究制度。同时,将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调解工作情况纳入本地、本部门年终依法行政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6月15日起,市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市行政调解进行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的疑惑及时解答,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落地落实。
为全面提升行政调解业务水平,提高我市市域社会治理能力,10月13日的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全市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石家庄市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等文件,极大地促进了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
截至目前,共调解矛盾纠纷4358件,充分发挥了政府职能作用,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李媛
编辑:孙晓华 责编:李媛 监制:李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