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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部署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2020-10-14新闻9

9月29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厅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地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更大的工作力度,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责任、主管部门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抓紧抓实抓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

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负责制

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强化责任担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一是校长要把食品安全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学校要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加强学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食品安全能力素养,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三是要认真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每餐都要有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防走过场、走形式。有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二、要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提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管理自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应对制度和报告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用制度管好安全。二是严格食堂管理。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坚决禁止采购和使用无标签标识、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严格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知识。三是做到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信息公示平台、App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四是强化多方管理监督。学校在食材采购、过程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重要事项上,应当听取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师生代表大会意见。学校应当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学校食堂、外购食品和其他食品的意见和建议。学校食堂要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食品制作智能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接受学校、家长、社会监督。

三、要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督促学校按照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文件要求,彻底清洁校园卫生环境,特别是学校食堂要达到干净、整洁、卫生。要把校园食品安全教育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帮助学生树立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健康教育课、宣传栏、主题班会、课外实践、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尤其要在食源性疾病高发的季节,针对疾病发生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要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督导检查,共同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防范风险。要落实好食品安全事件通报制度,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通报到具体学校、具体人、具体事,并在网上主动公开。

五、要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管理渎职行为

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规定,对不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措施、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坚决严肃查处,并按照相关法律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要强化校长负责制的落实

要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校长(园长)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督促校长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检查校领导陪餐、原料采购、人员培训、抽查整改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要求学校对抽查和陪餐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和跟踪问效;对食材供应商实地考察,提高准入门槛,严把原料审核关;严格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均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对新进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开展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要指导学校加强对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管理,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纠正学校通过承包或委托经营转移食品安全责任的错误思想。要督促学校建立奖惩机制,对出现差错的岗位或责任人追查到岗,追究到人,确保责任能倒查,追责能到位。

二、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督促学校结合本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全省餐饮暨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豫政食安办〔2020〕14号)指出的问题,对食堂晨检、食物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操作、食品留样、废弃物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排查,举一反三查找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学校严格落实自查制度、晨检制度,整治环境卫生,清理库存食品,配齐配足防蝇防鼠设施设备,监督指导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严格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野菜等来历不明的高风险食品,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提示》中明确的其他学校禁用食品。

三、要强化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

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对校外供餐单位的管理制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并且存档备查。采用校外供餐模式的学校要每月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供货来源,供餐单位信息。校外供餐单位要定期开展考核,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烧熟煮透、限期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配送温度和时间等要求方面,进一步细化风险防控要求。要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供餐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四、要强化“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

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公示食品原料来源渠道、食品加工过程、餐饮具消毒等信息,让师生和家长能够看到后厨的操作过程,进行可视化监督,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社会监管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将把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纳入2020年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

五、要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

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清单,督促学校食堂、供餐单位等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处罚到人。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该约谈的约谈,该处分的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决不能迁就姑息。要让社会看到对校园食品安全“零容忍”的态度,形成震慑态势。

六、要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广“居民膳食营养指南”,开展食品营养健康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勤洗手,在学校不吃裱花蛋糕、冰棍等生冷食品,重点保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氛围。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尚,坚决抵制餐饮浪费。

七、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完善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人员、应急车辆,配备应急设备。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高效反应、快速处置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影响。

八、要强化食品安全舆情监测

发挥网络监管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监测力度,切实做到敏感舆情及时通报,重要舆情及时上报,负面舆情及时处置。对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及时高效处置,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回应公众关切。对不实的信息,特别是恶意炒作的信息和行为,要及时进行澄清和处理,避免引发社会恐慌。

九、要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重申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食经函〔2019〕54号)、《河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范》等有关要求,做好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信息报送工作,完善统一信息报送体系,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处置快。

十、要强化地方属地管理责任

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改善学校食堂设施和条件,特别是农村地区学校食堂的条件,确保学生餐营养卫生健康。对于连续多次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地方,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提醒约谈,必要的时候要给予黄牌、红牌警示。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监管举措、更大的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学校、每一个食堂,坚决维护全省学生身体健康安全。

河南省部署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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