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如何开展?
检务督察部门工作职责是什么?
为进一步拓宽检察机关外部监督渠道,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近日,钟祥市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近该院检务督察部门,深入了解检务督察工作。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徐政、检务督察专员孙斌、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检察官杨斌等人参加活动。
“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是检察机关专司内部监督的综合业务部门,通过执法监督、巡视巡察、内部审计、追责惩戒,开展内部监督。”会上,孙斌首先介绍道。
随后,孙斌从检务督察部门的工作职责、获取线索途径、工作形式、处理方式等方面对检务督察工作进行详细介绍,并对该院2020年检务督察工作进行通报。
徐政对“三个规定”的概念、重要意义、填报内容和要求向各位人民监督员进行讲解,他说道:“通过落实‘三个规定’,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可以促进检察人员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从而提高案件质量,保证司法公正。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我们此次通过汇报交流的方式,旨在请各位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检务督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最后,人民监督员仔细查阅了该院2019年检务督察工作台账,对该院检务督察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人民监督员周中浩
“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落实到位、方式多样、台账完善,有效地推动了检察官规范办案,维护了司法公正。”
人民监督员王江华
“市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很细致,通过这次活动,我真实地感受到市检察院案件管理规范、内部监督有力、工作态度严肃认真。”
检务督察是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效结合,将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更好发展。
据悉,此次活动是该院首次以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的形式,将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检务督察工作中来,今后,该院将坚持检务督察通报工作常态化,不断丰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督察工作的活动形式,推进阳光检务,提升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