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手机刷短视频
为喜爱的主播打赏礼物
已成为时下流行的娱乐方式
最近,乐至县一名9岁女孩
也被短视频平台上的各种表演吸引
拿着奶奶的手机不停给主播打赏刷礼物
这一刷,竟然刷掉了1.6万余元
事情要从今年9月10日说起,这一天9岁的童童(化名)拿着奶奶黄大妈的手机玩耍,通过微信点出某短视频后,看到上面唱唱跳跳的,觉得非常好玩,特别是刷出打赏礼物后,节目更精彩,就在上面不停地点击刷礼物打赏。
黄大妈9月12日发现自己银行卡被扣了钱,一查在短短2天内竟通过微信支付了16597元,这才知道童童这两天竟然悄悄拿着手机,给主播疯狂刷礼物,黄大妈心急如焚。
9月28日,黄大妈来到乐至县市场监管局求助,在听取了黄大妈的讲述后,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消保和消委、法规等部门积极协调研究,着重对未成年人具体消费行为、实际消费意向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未成人此次消费行为实为在缺失监管的前提下进行的非理智性消费。
经过工作人员多次与短视频直播平台沟通,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最后该短视频直播平台全额退回了童童打赏消费的16597元,为黄大妈挽回了经济损失。
10月9日,黄大妈再次来到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上了“高效维权 为民解忧”的锦旗,以此表达对该县市场监管和消委会工作人员积极为消费者解难事、办实事的感激之情。
????最高法明确:
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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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明确规定,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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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阳消费者之家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