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shelby0223佛山2113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总则5261为科学4102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1653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图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总体规划的编制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
土地是先出让还是先做详规? 一般是先规划再出让。非特殊情况,城市规划区内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土地,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手续,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手续。例如早在2005年3月实施的《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二十条分别就涉及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及土地出让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因国家、省或者地级以上市重点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必须以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为依据。而该规划设计条件应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条则规定:“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手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手续。而违反条例的,将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以上所提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原发布者:北大法宝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8修改)【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2.13【实施日期】2018.02.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2年5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根据2015年11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8年2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等1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遵守本规定。本市的规划区可以划分为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划执行;尚未编制上述规划的,应当。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时应该怎么做 控制性2113详细规划控制体系指标包括5261各项:(1)用控制指标包括用性质、4102用面积1653、土与建筑使用相容性(2)环境容量控制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率、口容量(3)建筑形态控制指标包括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红线距离、沿路建筑高度、相邻段建筑规定(4)交通控制指标包括交通入口位、停车位(5)城市设计引导及控制指标包括城市重要段块需块内建筑形式、色彩、体量、风格提设计要求(6)配套设施体系包括服务设施布置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管理要求 前五项属块控制指标规定性指标指导性指标两类规定性指标旦确定必须严格遵照指标;指导性指标则参照执行指标 规定性指标般包括各项:(1)用性质指规划用使用功能或土用途根据用类标准进行标注(2)用面积规划块划定面积(3)建筑密度即规划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面积与块面积比通限控制(4)建筑控制高度即由室外明沟面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高点垂直距离(5)建筑红线退距离即建筑相于规划内道路红线退距离通限控制(6)容积率即规划块内各类总建筑面积与块面积比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面积 容积率根据需要制定限限容积率限保证块发效益防止效益或低效益发造土浪费容积率限防止度发带城市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行容积率。
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的重要成果简介 (1)《广东省城市广场规划设计指引》(1997)。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发布。提出城市广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各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流程,是第一个地方性规划指引。(2)《广东省区域绿地规划指引》(2003)。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率先提出“区域绿地”规划建设理念,引导规划思路从优先关注建设用地向优先关注不可建设用地转变。获全国优秀工程设计铜奖、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与广州地理研究所合作完成。(3)《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2003)。提出“三区六线”的规划控制体系,被国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吸纳为“四区四线”。获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三等奖、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与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合作完成。(4)《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2006)。因地制宜地对不同地区农村提出了差异化的分类指导要求,确定了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成果形式,便于广大村民参与规划。获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二等奖、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2005)。提出控规成果的技术文件、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等三大要件的编制要求,并在审批与修改流程上突出了公众参与制度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介绍 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镇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规划局主要是干什么的? 该局承担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的2113责任,规划局的主要职能5261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4102有关城乡规划1653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战略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建设近期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扩展资料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3、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工程选址,核发选址意见书;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负责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和规划设计成果验收;负责城市勘察测绘工作。5、会同文化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实施规划管理;负责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并实施统一的交通规划管理。7、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大学园区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8、指导县(市)、上街区和村镇的规划管理工作。9、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职责调整 (一)将原省建设厅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省交通运输厅。(四)将城镇规划研究和编制以及部分国家和地方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的技术性工作,地级以上市报备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初审,建筑工程建设定额、造价定价依据的编制和造价信息的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注册职业资格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五)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评比、评优、市场研究分析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六)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完善住房政策,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规范,维护市场秩序。(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强化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建设规划协调和管理,促进宜居城乡建设。(八)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降低建筑能耗。(九)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的协调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