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大公司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里上班 领导说 要干就干长久不能辞职 我想说如果不干了公司还不 在一家大公司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里上班领导说要干就干长久不能。
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后,直接走人了,按照制度一个月交接完才能离岗,该如何处理? 员工说,我走了,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企业说,扣你工资没商量。这些做法对吗?劳动合同法说,我要我觉得,不要你觉得,一切听我的。01一切以法律为依据员工提交离职报告后就走人了,很多企业采取扣钱做法,不管现实中怎么操作的,还是得看《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的:? 员工如何行使任意解除权?员工提交离职报告后就走人了,《劳动合同法》是怎么说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中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2款: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中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首先我们看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法律赋予员工的任意解除权,为了保护员工的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简单点说,员工不需要任何辞职理由,单方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员工在行使任意解除权的时候,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如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办理工作交接等,若不按照法定程序,且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
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后,直接走人了,按照制度一个月交接完才能离岗,该如何处理? 这首先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这类行为劳动者可以不用通知到位直接离职。如果单位不存在这类行为,劳动者递交辞职报告后直接走人作为企业方该如何做呢?首先要明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递交书面离职材料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其次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此也有规定的话还得要注意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性问题。再次企业方可以发函通知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将离职的程序以及不办理工作交接的后果对劳动者进行说明。最后如果劳动者还是不办理工作交接的话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个人觉得企业方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