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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行使 以下情形中行使了不安抗辩权

2020-10-12知识19

什么条件下依法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先履行一方就可以行使不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行使 以下情形中行使了不安抗辩权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几种?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不安抗辩权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行使 以下情形中行使了不安抗辩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

不安抗辩权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行使 以下情形中行使了不安抗辩权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它包括三个要素:1.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①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②丧失商业信誉;③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④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2.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3.先履行方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先履行方主张不安抗辩权,必须有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确切证据,而不能凭自己的主观猜测。。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l)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其他情形的。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 A.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转移财产 B.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商业信誉 C.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 D.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更换法定代表人 解释一下为什么?。

#债务#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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