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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 以下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的是()。A.合同期限B.社会保险C.试用期限D.劳动保护E.保密事

2020-10-12知识17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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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社会保险条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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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的是()。A.合同期限B.社会保险C.试用期限D.劳动保护E.保密事 正确答案:ABDABD【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 以下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的是()。A.合同期限B.社会保险C.试用期限D.劳动保护E.保密事

保密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 答案:D劳动关系确认的双方都有对所知信息保密的义务,对保密协议是可以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的内容中包括社会保险吗? 101\"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以下属于劳动合同法定条款的是 a试用期 b福利待遇 c社会保险 d保守商业秘密 选c.社会保险劳动合zhidao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内;(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容等其他事项。

什么是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主2113要是《中华人民5261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4102定的相关内容:16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条款怎样处理?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您好,劳动合同中实际上是不需要体现休息和休假的。因为这个休息和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也就是说每周40个小时是法定的一个工作时间,那么超过40个小时就应当按着加班费来给劳动者计算加班工资。那么这个社会保险也是一样的,只要是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当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实际上是无需体现在这个劳动合同当中。因为从你签订劳动合同30日内,你所在的公司就会给你购买社保,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以说只要是签订了这个劳动合同,那么就是有法律效应的,一些具体的条款可以查阅劳动合同法,来进行对照。当然如果确实因为所在的企业公司,违反了一些规定,比如说没有按时支付加班费用,或者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购买社保,那么出现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来进行依法维权,比如说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介入并处理这个事情都是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的。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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