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在筹备期发生的费用由总公司支付,抬头也是写总公司,能列入总公司帐吗?
新公司成立,前期筹备费用会计如何处理?例如开办费、筹备人员工资、 筹备人员工资本来就应归入开办费筹建期内,所有的开办费支出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里归集: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管理费用开业的第一个月,所有的开办费一次性计入损益:借。
公司筹备期间出差报销的来回车费用怎么做会计分?
我们公司属于筹备期么 如果是 这期间的各项费用怎么处理 一、会计核算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这些费用发生时记入管理费用,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二、税收政策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的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
新公司成立,筹备期间发生的费用如何处理 没有发票的业务,无法作为入账依据,收据不具备税前列支的条件,不允许税前列支。购入的固定资产业务,直接计入 在建工程核算,非安装设备可以当月转资,需要安装完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