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人是债务人吗不安抗辩权人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如下:(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又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当对方财产明显减少,不能保证对等给付时,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 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
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
什么叫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当事人互负债务,有 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先给付义务人在有 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 有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