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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规定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你有什么看法? 超标电动车损害消费者利益

2020-10-10知识14

现在国家规定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你有什么看法? 我只想问问所谓的专家们,你们有到基层到农村去听过他们的想法和和意见吗?一个政策说变就变。你们说电动车事故多,也许不错,但原因真的是电动车吗?就算是电动车超标的问题,干嘛不从生产商抓起。国家不给他生产超标电动车农民能买到超标的车吗?既然之前给他生产了,政策就应该给买了超标电动车的人们一个合适的过渡期。农民买个车容易吗?是现在农村生活是比以前好多了,不过不是人人都能养得起汽车,难道汽车的事故不多吗?说到底受伤的还是农民…

现在国家规定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你有什么看法? 超标电动车损害消费者利益

购买超标电动车在交通事故致他人伤残可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经销商提出赔偿吗 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就是厂家的责任,你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去咨询这个事情,然后上述

现在国家规定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你有什么看法? 超标电动车损害消费者利益

2017年超标电动车不能上路了,原来的电动车你们是怎么处理的? 治理电动车,除停产停售外,要尽快减少行驶,停驶不符合今后禁行标准的电动车,都要实行准驾制度,对不符合准驾制度的人,应必须禁止,对现在不符合标准的车,实行待更新-10年制度,或政府按每年10%折旧补贴回收制度减少不符合标准电动车,对不符合准驾制度的人员,必须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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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生产者是否担责? 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都会被鉴定为机动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涉案电动车存在缺陷,该生产者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图是对超标电动车官方态度。首先,超标电动车一般实践当中会按照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由于超标电动车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一般不符合电动车的国家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超标电动车会被视为机动车,一般车主很少因为骑电动车去考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行驶,违反了道交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电动车的生产者对于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据《产品质量法》第31条和32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超标的电动车对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电动车超标存在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虽然电动车超标仅仅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但是生也应当在其过错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电动车新国标颁布导致大量的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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