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岗位有哪些? 1、总会计师岗位。2、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3、出纳岗位。4、稽核岗位。5、资本、基金核算岗位。6、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7、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8、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9、总账岗位。10、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11、会计电算化岗位。12、会计档案管理岗位。扩展资料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一岗多人。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会计就业方向:公共会计;企业会计;非营利机构或组织财务;政府财务;教育财务。作用:在会计机构内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有利于明确分工和确定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有利于会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利于会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还有利于强化会计管理职能。提高会计工作的作用;同时,也是配备数量适当的会计人员的客观依据之一。参考资料来源:-会计工作参考资料来源。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的基本的要求是什么?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1333431346463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执行和决策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扩展资料:根据《会计法》第二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第二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
会计工作岗位职责 会计工作是什么
会计监督种类内部会计监督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