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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劳动合同重大三期

2020-10-10知识6

女员工三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吗?对三期女职工的保护有哪些? 三期妇女指的是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公司不可以辞退三期妇女,除非三期妇女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我们先看看《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三期妇女的保护措施: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怀孕7个月以上的和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3、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该顺延至女职工脱离三期为止;4、三期女职工不适用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签订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三种情形的劳动合同解除(详细内容见下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5、三期妇女。

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是几年 根据《劳动合2113同法》第十四条、5261三十九条、四十条相关规4102定,用人单位与劳1653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劳动合同,第三次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条款如下: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三期”妇女触犯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三期”妇女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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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三期是指女职工的怀孕期、哺乳期以及产期,国家明文规定对于三期女职工进行特殊待遇及保护。那么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呢?根据劳动法规定,违法解除合同,赔偿。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三期女职工如何处理? 各位对这样案例有何见解:某公司即将被收购,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的转移,公司将全部停止生产、公司停止营业并转移至苏北另一工作地点的新工厂.根据公司的发展策略,计划将现有公司所有员工转移至新工厂。当然,是尊重员工自我选择的原则,不选择前往的将给予相应的赔偿。对于没有相应岗位提供的,本公司也将给予相应的赔偿。现有一困惑,对于怀孕的女员工,根据规定,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1.对于对于仍处于怀孕/生育/哺育期的女员工,在工作内容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可以对她们进行工作地点的转移?(即由本公司转移至新公司)2.如果可以,是否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员工不接受新工作,那么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是否只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补偿变可以?3.直到公司结业时,对于仍处于怀孕/生育/哺育期的女员工,公司在无法提供职位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应该遵循何种赔偿方法?如:如在哺育期未结束时,补偿是否要计算至其哺育期结束?崔律师解答:确定目前状况性质:公司搬迁,此种情况属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解除适用《劳动合同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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