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洛阳市举行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会,《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出炉。该方案明确,2021年年底前,市区4227辆巡游出租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同时,方案给出了更换时间节点、车型选择标准、车辆更换补贴和提前更新补偿办法、奖励企业办法等相关政策解释。
洛阳市选定的新能源出租车
时间节点
今年年底前,2022年年底前经营期限到期的1298台巡游出租车要完成更换;
2021年年底前,完成其余2929台巡游出租车的更换。
车辆更换补贴和提前更新补偿办法
车辆更换补贴标准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更换的,每车给予6000元的更换补贴;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更换的,每车给予5000元的更换补贴。
车辆提前更换补偿标准
2020年经营期限到期的,无提前更换补偿;
2021年经营期限到期的,每车给予8400元补偿;
2022年经营期限到期的,每车给予16800元补偿;
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对2022年年底前经营期限到期车辆给予提前更换补偿。
洛阳市选定的新能源出租车
也就是说,2020年12月底前,经营期限在2022年底前到期的车辆,若更换可享受“更换补贴+提前更换补偿”。
比如,一辆2022年经营期限到期的出租车,若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更换,可拿到“16800元+6000元”;若在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完成更换,可拿到“16800元+5000元”。
另外,2020年经营期限到期的出租车,无提前更换补偿,之根据更换新能源车辆的时间拿5000元或6000元的更换补贴。
温馨提示
本次车辆更换补贴及提前更换补偿为一次性补贴,补贴政策执行年限为2020年;
2021年补贴政策另行制定;
车辆经营期限到期后,出租车企业超过180天未更换新能源车辆投入运营的,由洛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回运力指标。
出租车企业奖励办法
鼓励出租汽车企业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留其中一家企业经营资质或新成立一家企业,注销其他企业经营资质,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重组后的企业车辆数不低于200辆;
两家企业合并或重组后可享受4个运力指标的奖励政策,三家企业合并或重组重组后可享受6个运力指标的奖励政策,以此类,最多奖励运力指标不超过10个;
2020年9月底,2021年3月底、9月底之前完成所有新能源出租车更换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车辆总数一定比例的运力指标奖励。
出租车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严禁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规范行业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新能源出租车车型有标准
新能源出租车(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车型选择应满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纯电动出租汽车引导性应用条件的通知》中有关要求。
号段、颜色和标识专用
新能源巡游出租车使用豫CD3XXXX专用号段;
目前,我市已选定两种车辆品牌,车体颜色为车辆轮眉线以上为蓝色,轮眉线以下为钛泽银色,统一使用巡游出租车车辆标识;
其他车辆不得使用巡游出租车专用车体颜色和标识。
其他方面规定
目前洛阳市已启动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调价程序,制定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洛阳市正结合充电桩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加快中心城区充电桩建设;
各县(市)、吉利区人民政府参照此方案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网约车也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为工信部公布的国内一线品牌新能源车型,裸车单价须在巡游出租车的1.2倍以上,车身喷涂各网约车平台专用标识。除此之外,选用车辆品牌、享受补贴和补偿等不参照方案。(洛报融媒记者 赵硕 通讯员 李斌 张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