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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肇事司机居然是无证驾驶

2020-07-20新闻8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杨昌鼎)一辆小轿车在超车时与电瓶车相撞,电瓶车司机伤情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过贵阳市交管局乌当区分局交警调查发现,该肇事轿车司机竟是无证驾驶。7月20日,贵阳市交管局乌当区分局向媒体通报了该起交通事故。

6月7日傍晚,贵阳交警乌当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云开二级公路水田镇往新添寨方向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事故,电动车驾驶人伤情严重。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肇事车辆,驾驶员居然是无证驾驶

民警到达后展开初步调查:6月7日17时44分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由水田方向往新添寨方向行驶,行驶至云开二级公路6KM+900M路段时与冯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碰撞后,冯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与王某驾驶停放于加宽道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辆车不同程度受损,冯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过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竟然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6月8日,电动车驾驶人冯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成因及责任判定:1、张某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超车时未与被超越二轮电动车拉开足够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2、冯某无违法过错行为,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3、王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临时将车停止于加宽道,与此次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交通事故现场,电动车驾驶人冯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此案以立案侦查,驾驶人张某已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贵阳交警提示,无证驾驶者缺乏应有的驾驶技能以及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无证驾驶真心要不得。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无证驾驶,提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的观念,关爱他人,关爱自己。

编辑:曹轶

编审:李蓓

审签:王幸韬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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