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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 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今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指标在何时发布?

2020-10-09知识15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原发布者:陈秋喜2019年可再生能源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2019年4月201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8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28亿千瓦,同比增长12%;其中,水电装机3.52亿千瓦、风电装机1.8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74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781万千瓦,分别同比增长2.5%,12.4%,34%和20.7%。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8.3%,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8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7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为26.7%,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水电1.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风电36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光伏发电17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生物质发电9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全年弃水电量约691亿千瓦时,在来水好于2017年的情况下,全国平均水能利用率达到95%左右;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弃光电量54.9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光率3%,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底,福建省风电总装机容量为300万千瓦,。

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前 言 生物质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资源来源广泛、利用方式多样化、能源产品多元化、综合效益显著的特点。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任务。“十一五”时期,我国生物质能产业快速发展,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部分领域已初步产业化,在替代化石能源、促进环境保护、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二五”时期是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阶段,是完成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促进节能减排的关键时期,生物质能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根据《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分析了国内外生物质能发展现状和趋势,阐述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生物质能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规划布局和建设重点,提出了保障措施和实施机制,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是什么? (下面只是简单介绍一下,更多消息,请参考 光电新闻网)一、“十一五”发展回顾我国光伏产业概况1.太阳能电池产量不断提高,产品外销比重大“十一五”期间,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以超过100%的年均增长率快速发展。2007-2010年连续四年产量世界第一,2010年太阳能电池产量约为10GW,超过全球总产量的50%。我国太阳能电池产品90%以上出口,2010年出口额达到202亿美元。2.多晶硅产业规模快速扩大,掌握生产关键技术“十一五”期间,我国投产的多晶硅年产量从两三百吨发展至4.5万吨,光伏产业原材料自给率由几乎为零提高至50%左右,已形成数百亿元级的产值规模。国内多晶硅企业已掌握改良西门子法千吨级规模化生产关键技术,规模化生产的稳定性逐步提升,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高,部分企业能耗指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3.晶硅电池占据主导地位,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十一五”末期,我国晶硅电池占太阳能电池总产量的95%以上。太阳能电池产品质量逐年提升,尤其是在转换效率方面,骨干企业产品性能增长较快,单晶硅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达到17-19%,多晶硅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为15-17%,薄膜等新型电池转换效率约为8-10%。4.生产设备不断取得突破,国产化水平不断提高。

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是建设高效低碳的首都能源体系和“绿色北京”的重要支撑.“十一五”以来,北 (1)根据图标可得:98+36+78.5+8+2.8=223.3.补图如下百:(度2)2010年北京市总能耗量约是:223.3÷3.2%≈7000(万吨标煤).问(3)到2015年,答由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专源的开发,利用北京市可减少二氧化碳排属放量约为:7000×(1+31%)×6%×2=1100.4(万吨).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三条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包括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和依法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第四条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从年度公共预算中予以安排(不含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安排的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第五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在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全国范围内,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含农业排灌用电)后的销售电量征收。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范围的销售电量包括:(一)省级电网企业(含各级子公司)销售给电力用户的电量;(二)省级电网企业扣除合理线损后的趸售电量(即实际销售给转供单位的电量,不含趸售给各级子公司的电量);(三)省级电网企业对境外销售电量;(四)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五)地方独立电网(含地方供电企业,下同)销售电量(不含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地方独立电网的电量);(六)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电量。省(自治区、直辖市)际间交易电量,计入受电省份的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第七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8厘/千瓦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

为什么找不到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内容 用中国知网查找,上面有所有的信息,应该是免费的,通过大学的校内网绝对可以查询,一般的大学都会购买很多有实力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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