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采购时业主(招标人)是否可以指定品牌
招标中心评标过程中,没有遵守采购单位要求品牌,采纳非采购单位要求品牌,属于违规吗? 这个你所说的明确要求有书面依据么(例如招标文件中载明了,对不采用三个指定型号的有什么处理方法么),最后中标为非指定型号的有书面依据吗?(必须是盖章的或者评委签字的),这样子你才可以去监管部门告他们,只要你有证据,不用怕的,没有那就算了。
政府采购“指定品牌”采购行不行? 政府采购“指2113定品牌”采5261购不行。政4102府采购应遵循如1653下基本原专则:(1)公开透明原属则(2)公平竞争原则(3)公正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招标中心评标过程中,没有遵守采购单位要求品牌,采纳非采购单位要求品牌,属于违规吗? 采购单位采购产品为三个品牌中的三个指定型号,本来就已经违规,招标不得指定产品和型号,只能说明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和功能等。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第27号)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现在政府采购是否可以指定品牌,例如说,才招标文件中列出三个品牌,说本次采购只能在此三个品牌中选购 是否违法,依据,请详细一点,谢谢 不可以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规定。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可以指定三个品牌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