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项订约的建议要成为一个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不具备这些条件,作为要约在法律上就不能成立。按照大陆法系的合同法理论对要约的解释,要约成立的。
交叉要约的规定互承诺的结果,因而不能直接成立合同。因为双方的要约同时发出以后,不能忽视下列因素:1、要约可以撤回或撤销。市场情况瞬息万变,要约人发出要约时,难免。
关于要约的案例分析
什么是交错要约?其法律意义? 交叉要约,又称为交错要约或者要约之吻合,通常指当事人采取非对话式的方式,几乎同时相互向对方提出两个独立且内容相同的要约的现象。如果从其中单个要约来看,其与普通要约没有任何区别,从性质上讲也是一种意思表示,而非法律行为。但把两者结合起来,交叉要约又具有以下特征:1、双方当事人的要约在空间和时间上存在交叉,即双方当事人均在收到对方的要约之前发出要约。2、双方要约的发出时间大致相同,但并不要求严格意义上的同时。3、双方要约的达到时间不要求同时,也不要求几乎同时。4、双方要约的内容必须一致,并且对其一致性的要求相对与承诺对要约之一致性的要求更为严格。5、双方当事人在发出要约时均不知道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笔者还认为,对此不宜过于严格要求当事人不知道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应当重点限制在当事人不知道对方发出要约的具体内容。6、双方当事人均采用非对话式向对方发出要约。对于交叉要约的效力,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上均有较大争议,但目前理论同说和实践一般均认为交叉要约可以成立合同,因为当事人已经达成合意,并不比拘泥于要约与承诺的形式之限制,这样更符合合同的本质。但目前,并没有法律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关于交叉要约的问题。
交错要约需要承诺才能存在合同关系吗
国际商法问题 若A将自己使用的汽车卖给B。则AB间虽不存在合同,因有实际交易行为,视为有合同关系,”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
什么是交错要约? 交叉要约(Mutual Offer)交叉要约又称为“交错要约”或者“要约之吻合”,是合同法中的法律概念,是指订约当事人采取非对话式的方式,几乎同时相互向对方提出两个独立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