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后,合同款项未结清的如何处理? 在实际法律工2113作中,我注意到很多合同往往喜5261欢约定4102合同的有效期,如“合1653同有效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那么问题是: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合同款项还未结清、款项未付的话,如何处理呢?我的意见如下:第一,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合同终止,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失效,双方均没有继续履行的义务。合同法允许并尊重当事人对合同期限进行约定,包括生效时间和生效时间。双方约定有效期限后,双方均对合同履行时间有了预期和判断。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原合同自然终止,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合同法》第91条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二,但有例外,合同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且合同双方仍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定义务。但对很多合同来说,合同的履行并非按双方原先设想的时间点按部就班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很多时候,有效期限届满后,双方原定的技术服务等项目并未完成,或项目虽已完成,但双方并未对最终合同款项(考核款、验收款等)进行确认,一方仍有部分款项未向对方支付等情况。在上述情况下,任何一方仍应遵守以下义务:(1)诚实。
债务人在付款期限届满前最后一次支付欠款的时间是否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起诉解决。当前在线律师:,咨询律师免费,3~15分钟获得解答!紧急咨询 1位律师回答 广东普罗米修广州律师事务所 专业: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
你好 当期租凭期限届满前的一个月支付什么意思? 提前一个月支付。当前在线律师:,咨询律师免费,3~15分钟获得解答!紧急咨询 1位律师回答 华战勇律师 主办律师 陕西秦鼎律师事务所 专业:企业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不一定!原因如下:劳动合同期满,但仍然服务的1、不续签合同,不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解读法条】1)关键词:“一个月内”,即有关系没合同,合法最长时限1个月。2)关键含义: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以内,不订立书面合同,不违法。2、不续签合同超过1个月,但在1年以下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换句话说,你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3、不续签合同超过1年你的劳动合同将自动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关注@闻智彬彬,15年资深HR,10年企业高管,伴你职场价值成长!END—
合同法205规定没约定利息支付期限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请问如果一直不支付违法吗到返还时可以按年复利吗? 你好,民间借贷是不支持复利的,对方不支付本息的,建议直接起诉。
民法中的履行期限届满和已到清偿期是一个意思吗? 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报酬的日期。也就是依据合同的约定,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的请求权发生的时知间。清偿期间又称履行期间和给付期间,是指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时间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道人约定,包括履行期限在内。履行期限既无法律特别规定,当事人又无约定的,可依债的性质决定,可依交易习惯或诚实信用原则等确定。依上述规则都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2条关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专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期间的规定处理。在债务纠纷中,履行期限与清偿期间可以同等起来理解,因为这个时候往往清偿就是履行的意思。但是“届满”和“已到”这两个词的理解确实不同的,“届满”就是时属间期限已经到期,“已到”表述比较暧昧,可以理解为到了时间,需要开始清偿,也可以理解为时间期限已经到期。
无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其间有部份还款,可以算是期限届满吗 3 位律师回答 最佳解答 债权债务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法律知识 精选法律知识 最新律师解答 昨天23:41 华战勇律师已解答 民间借贷法律诉状,你好律师.民间借贷人有借款单,这个。
如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时,买受人未能向出卖人支付全部到期款项是什么意思 简单地说:就是到点没给钱。
用人单位营业期限届满,终止合同是否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的,除非股东通过依法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外,公司应依法解散。公司依法应当解散的,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
银行汇票丧失,在提示付款期限届满后()确未支付的,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 参考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