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意见进行讨论。回答19—20题。网 小题1:D小题1:C 小题1:本小题考查的是人大常委会。没有难度,只是对基础知识的再现。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人大的部分职权,具有国家立法权,③④符合题意。小题2:本小题考查的是。解决这些问题要提高村民.
经济案例分析,求大虾帮忙,在线等 第一题(1)B可以要求甲偿还60万元,合伙企业法第53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B可以要求乙偿还60万元,合伙企业法第84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B可以要求丙偿还60万元,合伙企业法第83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丁最多偿还20万元,合伙企业法第81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5)戊最多偿还30万元,合伙企业法第77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6)B可以要求庚偿还60万元,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好累,第二题过两天在回答吧。
经济法简单题 (1)不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本题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和解聘公司总经理。本题董事会作出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符合法律规定。(3)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该归公司所有。本题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了甲公司的利益。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