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的步骤规定是什么?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对发现或举报事实比较复杂或情节比较严重的农业行政违法行为,决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登记立案。二调查取证。。
农业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什么样的处罚标的才需向当事人发《听证告知书》?第四十二条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规定 (2006年4月25日农业部令第63号公布,根据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1年第4号公布的《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1.将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2.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对证据进行抽样取证、登记保存或者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其他人员到场见证并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当予以注明。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对抽样取证、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物品,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制作《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清单》。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图是怎样的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图现场轻微违法口头警告、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现场收缴限查获—→额以下罚款↓2日内登记备案、交款后结案当场取证可选取抽样取证、勘验、证据登记。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目录 第一章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保障和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农业行政处罚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种植业、畜牧(草原)、兽医、渔业、农垦、乡镇企业、饲料工业和农业机械化等行政主管机关。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农业管理机构。第四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农业管理机构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农业行政处罚工作。未设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农业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第五条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和受委托的农业管理机构应当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农业行政处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受委托的农业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应当。
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什么程序?未解决问题 等待您来回答 奇虎360旗下最大互动问答社区
行政处罚结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行政处罚的主体明确。行使农业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两类,一是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二是法规授权的组织。县区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农业行政处罚的主体机关,市植物检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