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规划、建设、经营和使用及安全管理活动的单位(含单位自建自用的燃气站点)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燃气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安全、方便用户的原则发展燃气事业。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燃气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工作。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燃气行业实施消防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燃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钢瓶、槽车的安全监察和燃气计量器具、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产品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燃气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五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燃气发展规划,经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第六条 在城乡建设中,应当按照燃气。
槽车运输危险品可以挂靠有资格运输的公司吗?急 好复杂啊,危险品,我想要吧!
液化气公司管理办法怎麽写 以下条目仅供参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液化石油气的管理,充分发挥液化石油气设施的 效益,保障供气和用气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