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注销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见“公司注销后民事诉讼主体责任承担的问题”无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文章内容,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
谈已被注销的企业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详细 关键词:企业法人;吊销;2113注销;主体5261资格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4102:1009-2374(2009)08-0099-02 随着经济活动的日渐频1653繁,经常会遇到作为诉讼主体的企业法人在起诉前或诉讼中被注销、二审中发现一审法院将已注销企业作为诉讼主体、作为诉讼主体的企业在二审期间被注销等情形下,如何从程序和实体上进行裁判等问题,由于现行程序法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以至于审判实践中对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上存有观点和做法上的不统一,出现裁判结果对当事人权利保护不均衡的现象。为妥善处理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笔者试从实务中常见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普遍适用的理论观点,谈一谈关于已被注销的企业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一、关于企业法人终止的认定标准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四十一条:“企业法人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即取得法人资格”的规定可见,我国对企业法人的成立即法律拟制人格的确认问题上,实行的是强制登记主义或登记要件主义,即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立登记(颁发营业执照)为判断标准。对于企业法人的终止即人格消灭的时间或标准的确认问题上,民法理论上一直存有争论,有的主张清算终止主义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