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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证明责任的概念 抽象危险犯和行为犯的联系是什么

2020-07-20知识8

举证责任转移是什么样的?有什么条件 2020-05-1466 人看过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据是非常多的,刑事案件的证据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判决结果,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是重证据,轻证言的,那么。什么叫做“举证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之一)王利明现代社会,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及科技进步,各种事故损害赔偿、公害责任急剧发展,新型危险事项日益增多,使受害人在诉讼中经常遇到举证的困难。因为危险事故的发生原因十分复杂,技术性强,且在发生过程中受害人常常处于无证据状态,而行为人又常常处于持有或垄断案件主要证据的地位。在此情况下,如果按照传统的侵权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规则,确实不能为当事人的权利提供充分的救济。因此在证据法上,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的作用逐渐扩张,适用范围越来越宽泛。而举证责任倒置的运用不仅关系到诉讼中权利实现的问题,更关系到实体权利的实现,不论在证据法上还是实体法中均有重要的意义。王利明教授的文章涉及举证责任倒置的概念和特征、举证责任倒置必须法定化、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应具备的条件、对司法解释的评述等四个方面,本版将分四次连载,敬请关注。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如何理解证明标准和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 共1 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是证据法学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准确把握双方的概念、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对其相互关系形成一个清晰的认识,对我们相关工作的开展会有很大的。诉讼证明的概念和特点 诉讼证明指诉讼主体依照法律的程序和要求,运用证据和已知事实,阐明系争事实及论证诉讼主张,以期查明、认定案件事实,得以说服特定主体,证实或证伪特定的命题的活动。民事诉讼中研究证明对象有何意义 您好!一、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定义证明对象又称证明客体,是指证明主体运用一定的证明方法加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的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要件事实。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先提出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先诉讼请求答辨,反驳和提出反诉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人民法院以为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其它事实,都是需要证据加以证明的。二、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的特征(一)证明对象的确定有赖于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依其诉讼地位提出各自的诉讼请求或抗辨请求,即实体法上的权利主张,而这种实体法上的权利主张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必须依实体法所规定的要件事实为基础,因此,作为证明主体的当事人必须以一定的方法证明,主要是提出证据实体法所规定的要件事实即证明对象的存在,其诉讼请求才获得支持。没有诉讼请求的提出,证明对象只是具有普遍属性的抽象事实,不具有现实的法律意义,只有当事人通过诉讼的形式提出诉讼请求,并以证据支持之,作为普遍属性的抽象事实才能成为本案的证明对象,具有现实法律意义。。简要论述三大诉讼证明的异同? 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证明是沟通实体法和诉讼法的纽带,是横跨两大法域的综合概念。因为,实体法的抽象规定和一般原则要落实到具体案件上,就必须对实体法规范的要件事实进行证明。从实体的规定上说,证明源自实体法的要求;从形式的规定上说,证明则是由诉讼法加以调整的。这一点,是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明的共同特征。三大诉讼证明的方式也是相同的,都采用逻辑椎理。司法认知和推定等方法。另外,三大诉讼证明的主体也是相同的,即都是司法机关或者司法人员。当事人和律师。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第一,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以及刑责轻重的责任由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原告不承担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任。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不以诉讼地位的特定化决定证明责仟承担的主体,而是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第二,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是三大诉讼共同的证据种类。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律图举证责任栏目,为您介绍举证责任的法律知识。告诉你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怎样才能进行转移。同时,还为你介绍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内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内容是什么,有何好处? 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依赖于权力机关监督和行政机关的自身监督两种方式。一人大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从宪法、组织法的规定来看,首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刑事诉讼中的证明主体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指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照法定程序,运用证据来查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活动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证明是指。抽象危险犯和行为犯的联系是什么 抽象危险犯定义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以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称为实害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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