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森简介 美国语言哲学家。生于1917年3月6日。1939年在哈佛大学获文学士学位,1941年获文学硕士学位,1949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67~1970年在普林斯顿大学担任哲学教授,1970~1976年任洛克菲勒大学哲学教授。后在芝加哥大学和斯坦福大学任教。主要著作有:《自然语言的语文学》(与哈曼合编,1970)、《决策论》(与叔佩斯、亚格尔合著,1974)、《语法的逻辑》(与哈曼合编,1975)。戴维森在 1967年发表了《真理与意义》一文,把A.塔尔斯基的真理定义应用于意义理论,提出了一些新观点,影响很大。他的理论已经成为美国几个主要语言哲学流派的研究纲领之一。他认为,意义理论的任务不是改造自然语言,而是描述和理解自然语言,要为这种语言中的每一个句子给出语义的解释,同时还要能够描述和说明一个人具有什么知识才能掌握语言。戴维森提出,一个恰当的意义理论在形式上必须满足以下的要求:①只能采取一种陈述的形式直接地给出这种知识。②这种陈术必须是有限的。③由于一个句子只有在整个语言背景中才能够有意义,而要给出任何一个句子或词的意义,都必须先给出所有的句子或词的意义,所以意义理论必须用同样的概念和同样的方式给出对象语言中所有句子的意义。这一点也被称为意义。
戴维森能说出这样的话,是真的吗 唉!谁让Massa是法拉利的车手呢,平心而论,Massa的雨战能力确实不咋地(06年的匈牙利站、中国站),但是他具有很强的驾驶能力,戴维森的做法确实不对,有点小肚鸡肠,没有。
戴维森的人物 戴维森1881年10月22日出生在美国伊利诺斯州的布鲁明顿(Bloomington),早年在布鲁明顿公立学校读书。1902年中学毕业后,由于他的数学和物理成绩优异而获得芝加哥大学的奖学金,于当年9月进入芝加哥大学,在那里受教于密立根,曾一度当过密立根的助手,他在大学学习期间因付不起学费,一边教物理,一边攻读,是当时成绩最突出的一位学生,深受密立根喜爱,后来戴维森到普林斯顿(Princeton)大学工作,从事电子物理学的研究实习。正好著名的热电子发射专家里查森(O.W.Richardson)从英国应邀到普林斯顿大学作研究教授。密立根和里查森对戴维森都有很深的影响。戴维森有点口吃。教学效果不好,后来就放弃在大学任教,于1917年转入西部电气公司的工程部(现在叫贝尔电话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成绩卓著。他的研究集中在两个领域:热电子发射和二次电子发射。1921年,他和助手康斯曼(C.H.Kunsman)在用电子束轰击镍靶的实验中偶然发现,镍靶上发射的“二次电子”竟有少数具有与轰击镍靶的一次电子相同的能量,显然是在金属反射时发生了弹性碰撞,他们特别注意到“二次电子”的角度分布有两个极大值,不是平滑的曲线。他们仿照卢瑟福α散射实验试图用原子核对电子的静电作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