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部长郑*林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规定,因 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应该怎么规定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