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思路
成立农村合作社要具备什么条件,有什么好处? 一、合作社的概念与理论对合作社,我们并不陌生,在社会主义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合作社成为个体、私有农业向集体化、公有农业过渡的一种重要手段。列宁曾经。
新农村建设对法制发展提出了什么新的要求? 农村法治的发展必须致力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从法律角度思考,又要依赖于法律制度的创新。制度创新的关键是要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置放于一个新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中去,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农村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动力。基于这样一个思路,新农村建设必然要对法治发展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法治建设必须关注农民权益的保障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权益保障无疑是法治建设中应当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无论是农业生存的持续发展,还是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关键取决于广大农民的正当利益是否能够得到持续而有效的保护。农民权益是一个十分广泛的概念,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农民的财产权。第二类是农民的政治权利。第三类是农民的社会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平等、独立和自由是包括农民在内的广大市场主体应有的法律地位,这种法律地位的平等性恰恰是实现各自正当权益的基本保障和前提。但是,在中国长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现实条件下,农民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正当权益并未得到充分的体现和保护。面对这种情况,法律作为一种利益调控机制,它在保护农民正当利益问题上应当有所作为,而且必须有所作为。
运用经济生活知识,说说推进农村发展有何启示 集体经济是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之外的重大选择,也是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
90 年代农村有很多乱收费现象,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是什么?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来自 http:// cpc.people.com.cn/GB/64 162/71380/71382/71481/4854241.html 参考文献: 陈锡文,2003:。
新农村建设什么时候到位? 各个地方到位程度不一样。有些发达地区不用建设已经是新农村了,有的地方正在进行,总体说来,东部地区肯定比西部地区来得快。另外说一句,国家建设,人人有责。不要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