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本合同重大疾病
关于重大疾病合同的几点不理解 问题一:今年保监会和中国医师协会重新定义的25重大疾病包括: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6.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以上6种是重大疾病险 必须包括的疾病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三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7-25 疾病的定义是保监会定义的,各家公司的都会是一样的,也就是说理赔的条件也是一样的。但是这些病不是必须包括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有的可能全部都有,有的可能比这少,也有在这25种上还会多加。所以在购买的时候要问清楚代理人。重新定义的重大疾病大多都加了严重两个字,但是并非不可治,大多数的病都是可以治愈的,只是花费较大。根据以上,你说的阑尾炎是不属于重大疾病的范畴问题二:重大疾病险单独是不赔付的,但是现在一般都是在寿险后边附加重大疾病险,。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