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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 张树彬 沾化海明化工3.18事故学习心得

2020-10-05知识11

沾化海明化工3.18事故学习心得 2015年3月18日上午9时40分左右,滨州市沾化区境内的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已停用的双氧水设备发生一起闪爆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成立了调查组并形成了调查报告。山东省政府同意这份报告并做了批复,认定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18”较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山东省政府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建议对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双氧水车间副主任刘涛、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亮、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科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双氧水车间技术专工魏宏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电仪设备科科长孟维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科科长孙波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山东润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怀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山东润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安监大队大队长马春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王东山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正科。

#时政#沾化#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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