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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关于不安抗辩权的司法解释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2020-07-20知识13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特征,试举例说明 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应的一种抗辩权。它们分别适用于异时履行与同时履行的情况。两者共同构成了大陆法系债法中保护债权的抗辩权体系。尽管不安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一样都适用于异时履行的情况,但不安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先履行一方,或者说该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而后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后履行一方,或者说该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例如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乙在甲交货后1个月后付清价款。后甲在准备交货时发现乙经营状况恶化,而且有证据证明,所以甲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货,中止履行合同。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合同法中,三种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之间的联系 最佳答案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不具有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效力,而仅产生使对方请求权延期的效果.后履行抗辩权既然为独立的抗辩权,应当具有独立的适用范围!要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去理解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所谓不安抗辩权也称为先履行抗辩权!暂停中止合同的履行乃是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要效果!不安抗辩权为何在合同法中未出现过 《合同法》第68条: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是不安抗辩权的内容,只不过法律没有明确说这叫做不安抗辩权而已合同法的不安抗辩权中先履行方是指什么? 就是在一个双务合同中,义务的履行是有顺序的,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就是先履行方。举个例子,现在甲乙之间有一个汽车买卖合同,甲在1月1号把汽车交付给乙,乙于3月1号付款。。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是什么意思?合同法里关于不安抗辩权的内容。 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的意思是担心对方不能交付自己已经支付的等价物。就是说买卖合同里担心后交货的对方交付不了。不安抗辩权是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享有的权利。简单举个例子,甲要向乙买鸡,两人签订合同,合同中规定甲先向乙支付所有的钱款,3日后乙将鸡交给甲,但是在付款前一天,乙的鸡场着了火,所有的鸡都被烧死了,所以此时甲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在交款之日不可以提出先不交付货款,因为他不确定乙是否还有鸡能给他。满意请采纳。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将不能履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所拥有的拒绝先履行合同。

#抗辩权#契约法#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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