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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利润分享计划会计处理 收益分享计划和利润分享计划的区别

2020-10-05知识23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1、工资分配时:借:管理费用贷:应付工资薪酬-应付工资2、发放工资时:借:应付工资薪酬-应付工资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现金(实际发放给员工的)3、缴纳社保费、住房公积金时:A:先提企业部分到应付职工薪酬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应付福利费-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贷:应付工资薪酬-社保费(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注:提应付福利费-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是指: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后,应付福利费停止提取,应付福利费贷方原来有余额情况下;如果没有余额,以实际发生额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医疗保险B:缴纳:借:应付工资薪酬-社保费(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自己负担部分)贷:银行存款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会计处理 收益分享计划和利润分享计划的区别

短期借款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取得短期借款的处理;第二,短期借款利息的利息;第三,归还短期借款的处理。(1)取得短期借款的处理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会计处理 收益分享计划和利润分享计划的区别

关于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1、在计提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后,又出售一半的短期投资时,要按比例结转以前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需要结转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为:5000/20000*10000=2500元 2、收到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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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享计划和利润分享计划的区别 收益分享计划 和利润分享计划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概述不同: 1、收益分享计划的概述:收益分享计划是促使组织内部的全体员工共同努力,通过节约成本、改进质量或提高。

注册会计师查不出上市公司虚增利润,是为什么? 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十年审计业务,有时候也很纠结,注册会计师不是警察,没有强制执法权,不可能查的面面俱到,查得底朝天。虽然这么说,有点过了,但也正是如此,注册会计师并不能完全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错报或是舞弊。多数注册会计师还是有职业操守,在自己的岗位尽心尽力,努力做好证券市场的“看门狗”,然而总是有那么几个害群之马不断损毁行业形象,拉低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信赖程度。保证不存在虚假有先决条件很多人觉得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既然经过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就应该绝对可信。一旦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必然注册会计师脱不了干系。如果各位有自己阅读过任意一家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在审计报告正文部分,规范格式套话中,其实说的很清楚,主要有如下两点:注册会计师所做的审计,需要基于管理层诚信的基础之上,如果上市公司故意舞弊,一般手段比较高明或是过程较复杂,丰富从业经验的老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就能发现,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做好每一项法律规定的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仅对财务报表发表结论,原话是“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发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收益计划的区别 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版《企业会计准则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同时废止。新旧准则最大的不同在于新准则首次提出了离职后福利的概念。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1)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根据新准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需在“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中核算,而原准则下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中核算。(2)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社会统筹外补充退休金。旧准则没有对此项业务做明确的处理规定,而在新准则中规范了处理方法。设定受益计划的实施比较麻烦,可能需要精算师确定每期应为职工缴费的金额,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精算师精算的结果计算确定企业每期的年金费用水平,并进行相关的确认和列报。这一变动可能会对很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另外,新准则相比于旧准则的。

#注册会计师#短期投资#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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