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如何接受年度检查?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 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检查。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基金会年检监事意见怎么写
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通过年检后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完成年度检查后,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年度检查结果,并向业务主管单位通报。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
怎么通过基金会年检? 基金会刚成立,没啥项目,要怎么填报年检报告,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基金检查的通知怎么写? 以下是基金检查通知的范例,可供参考:关于开展基金公司专项检查的通知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度基金管理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对你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重点针对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的以下情况进行重点专项检查:(一)守住三条底线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公平交易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检查公平交易分析的方法及其有效性,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重大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买卖托管银行发行的证券、买卖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及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等违法关联交易行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对公司员工特别是投资、研究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活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利用基金非公开信息获取利益的情况。(二)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机制建立及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报告和识别制度、合规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以及上述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内部研究报告是否涉及内幕。
什么是慈善基金会,就是拿出一些钱来哪里需要给哪里吗? 什么是慈善基金会,不要专业术语,说大白话,让一个文盲都听得懂的那种
基金会的管理办法 (于2004年2月11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第三十八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第四十二条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六)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于2005年12月27日第六次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2日起施行)第三条信息公布义务人公布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保证捐赠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查阅或者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第五条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