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单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是指由一方作出即可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比如授权委托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与双方法律相对应的概念,双方法律行为要求实施的法律主体必须为两人以上方能。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做为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公司的发起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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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
公司可以辞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1.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以2.继承之后,退还股份或者投资份额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投资设立公司吗?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股东资格 现行《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均未对自然人股东资格作出明确规定,造成公 司登记管理机关在进行公司注册登记,司法部门在审理行政许可、股权纠纷案件时较难操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下简称“两种人”)能否作为股东而成为投资设 立公司的主体?实践中争议颇多,亟待厘定。本文试图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对此进行分析。“两种人”不能成为公司的原始股东。《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 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表人代理民事活动。由此可见,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必须具有 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均不得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公司法》规定: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记载于 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会议上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 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
不承担责任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代理行为 A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否作为他人的代理人?简要案情:张某系从事茶叶零售的个体户,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期间张某委托其17岁的外甥李某(暑假放假独自在家)去其经常进货的福建某地购买茶叶。李某到达福建某地后与茶叶批发商刘某签订了购买4万元的茶叶的合同。合同签订后不久,该茶叶价格大幅下降。张某遂以李某为未成年人其代理行为无效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其与刘某所签订的茶叶买卖合同。一、针对本案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主张成立,合同应当依法解除。因为李某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了可以从事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外其他法律行为都应当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买卖合同这种复杂的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明显超过了一个17岁的未成年人应有的认知、理解能力。李某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而与刘某签订买卖合同,因此,该合同无效,应当解除。第二种意见认为,该合同有效,不应当解除,张某应当按照约定依法履行合同。虽然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从事纯获利的法律行为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但是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