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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私法冲突规范和准据法选择方法的一些概念的疑问? 冲突规范性质的法哲学分析 苏海江

2020-10-04知识6

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的区别 冲突规范(conflictrules)又称法律适用规范(rulesofapplicationoflaw),法律选择规范(choiceoflawrules),有的国际条约中称“国际私法规范”。

冲突规范的历史变化体现的法律精神 冲突规范(conflict rules)又称法律适用规范(rules of application of law),法律选择规范(choice of law rules),有的国际条约中称“国际私法规范”(rules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各种冲突规范,根据系属中连接点的数量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 在不同国家的冲突规范多种多样的情况下,可从国际私法冲突规范系属中找出某些共同原则的反映。这些原则是许多世纪以来的发展、相互影响和经验交流的结果,并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固定起来,形成了国际私法中的系属公式。所谓系属公式,就是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原则公式化而成为固定的系属,使它适合于解决同类性质法律关系的冲突问题。现简单介绍六种最常用的系属公式。一、属人法:属人法是指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习惯属所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这种系属公式所指引的准据法,一般用来解决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等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属人法又可分为两类:1。当事人的本国法,即当事人国籍所属国家的法律。如法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瑞典、芬兰、希腊、日本、墨西哥、古巴、埃及、叙利亚、苏联以及东欧的一些国家都采用当事人的本国法。例如,苏联民法纲要第123条第1项规范:“外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他的国籍国的法律规定…”。2。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即适用当事人在其领土上具有水久住所的那一国的法律。

如何认定国际私法中冲突规范的性质?对于冲突规范的性质,大多数国家采用法院法来认定。也有国家提出以冲突规范指向的准据法来认定。欧美一些学者提出个案识别说、二级识别。

冲突规范的结构形式与一般法律规范的结果形式有哪些异同 冲突规范的结构形式与一般法律规范的结果形式有哪些异同 1、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有的国际。

国际私法中,什么是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重叠性冲突规范?

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客观正确的认识它的作用,对进一步理解冲突规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虽然冲突规范的作用是巨大的,但它也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1.与实体法相比较,冲突规范只是起到间接调整的作用,不能直接构成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准则,使当事人很难据之预见法律关系的后果,故而缺乏实体规范那样的预见性和明确性。2.由于冲突规范只是作出立法管辖权上的选择,即通过连结点对有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指定一个特定国家具有立法管辖权,而不问该管辖权国家有无调整该法律关系的法律及其具体内容如何,因此,有时会缺乏合理性或针对性。3.受国家主权观念、案件审理结果与法院地国的利害关系以及法律适用上的司法便利等因素的影响,在长期冲突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与冲突规范适用相联系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如反致、公共秩序保留、限制法律规避等,从各个不同的侧面限制或削弱了冲突规范的效力,因而又使冲突规范缺少法律规范应具有的稳定性。以上冲突规范的缺陷是冲突规范本身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因此,人们也一直在寻求解决的办法,以期促进国际私法和冲突规范的发展。

对国际私法冲突规范和准据法选择方法的一些概念的疑问? 对国际私法冲突规范和准据法选择方法的一些概念的疑问我用的是何群老师主编的教科书,我们都知道,冲突规…

冲突规范的一些系属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渐固定化形成系属公式,用以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冲 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系属公式 比较常用的系属公式有属人法、物之所在地法、行为地法、法院地法、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等等,用以解决一些特定类型的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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