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争议的社会化“大调解”? 为有效处理、解决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案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 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宁波市北仑区于2009年3月15日成立了劳动 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劳动争议案件进人。
请问:什么是大调解工作群众评议代表制度?谢谢!! 一、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巩固提升“七进”延伸活动成果(一)健全矛盾源头调解组织网络。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完善基层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行政、司法部门和社会调解组织调解室,巩固提升“大调解”进城镇小区、农村院落、车站、市场(商场)、工业园区(景区)、“两新”组织、行业协会的“七进”工作,全面完成“七进”建设任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将组织开展有场所、有标牌、有人员、有职责、有工作记录、有经费保障、有工作实效“七有”标准检查活动,促进规范“七进”调解室和前置“窗口”建设,力争在2012年6月底前,已建“七进”调解室和前置“窗口”全面达到“七有”标准;司法所要完善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登记备案制度,夯实“就近就快”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层基础,确保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二)完善调解工作群众评议制度。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建立并完善基层调解工作群众代表评议制度,积极培育和倡导“群众的事情群众评议,群众中产生的纠纷依靠群众解决”的人民调解工作新途径。邀请村民代表、党员代表、退休老干部和当事人所在村干部代表等组成评议员队伍,共同参与调解,共同化解矛盾,共同。
如何开展大调解工作? 现代社会,法院应着眼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立足于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积极探索和实践民事审判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民事审判调解定纷止争的政治效果,互利共赢的社会效果,。
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主要是衔接与沟通。“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从理论层面上讲可能并不复杂,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却很复杂:一方面,它需要全面协调、综合使用各方面的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各种社会调解力量;另一方面,人民、行政、司法3种调解手段的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相互关系需要切实理顺;同时,调解的效力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因此,“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必须要在各级各地党委政府的主导下才能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