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办教育基金会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基金会在20世纪蓬勃发展。1900年的卡内基基金会和洛克菲勒基金会最有名。1936年成立的福特基金会,由福特家族资助,拥有数十亿美元。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基金会。其他世界性的大型基金会还有:约翰·古根海姆纪念基金会、丹福思基金会、凯洛格基金会等。80年代以后,中国基金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在1988年9月通过了基金会管理办法,对基金会的性质、建立条件、筹款方式、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一系列事项作出了规定。中国已建立的基金会有中国老年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福利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
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为“云南青基会”,英文译名为“Yunnan Youth Development Foundation”,缩写为“YYDF”。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云南省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区域。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略。本基金会的价值观是:“以人为本,以文化人;传递爱心,助人自助;创造进取,追求卓越”。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为人民币 426.63 万元,来源于政府资助、利息收入及社会捐赠。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云南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共青团云南省委。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为昆明市西坝路29号青年大厦6楼。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根据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的需要,组织实施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活动和资助服务项目;(二)组织开展和资助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三)支持、推动并组织实施青少年问题和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研究工作;(四)表彰奖励云南青少年优秀人才及为云南青少年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五)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外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及国际青少年组织、非营利组织的。
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已经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基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设立教育基金的条件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基金会在20世纪蓬勃发展。1900年的卡内基基金会和洛克菲勒基金会最有名。1936年成立的福特基金会,由福特家族资助,拥有数十亿美元。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基金会。其他世界性的大型基金会还有:约翰·古根海姆纪念基金会、丹福思基金会、凯洛格基金会等。80年代以后,中国基金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在1988年9月通过了基金会管理办法,对基金会的性质、建立条件、筹款方式、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一系列事项作出了规定。中国已建立的基金会有中国老年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福利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
个人可以成立公益基金吗,最少需要多少资金,需要怎么做 基金会管理办法2005年08月30日(国务院令【1988】18号 1988年9月27日发布施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基金会的管理,以利于基金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的活动宗旨是通过资金资助推进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发展。由国家拨款建立的资助科学研究的基金会和其他各种专项基金管理组织,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二)有人民币十万元(或者有与十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三)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第四条 基金会可以向国内外热心于其活动宗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捐以筹集资金,但必须出于捐赠者的自愿,严禁摊派。第五条 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第六条 基金会的基金,应当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什么是基金会? 基金会起什么作用呢?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作用包括:(一)可用于大规模的社会福利以自愿的方式被聚集起来。(二)能筹到的资金高于其他非营利机构,这使得现代基金会具有适应新的社会需要和时代变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和财富结构,不仅推动了在政府和企业部门之外的社会财富的聚集,而且通过基金会的公益运作将社会资源的支配权交给了公民的代表,将分散的公民意志、公民意愿集中起来,将公民的权利回归到公民手上,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扩展资料:《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九条,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章程草案;(三)。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
基金会是个什么组织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