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的可抵扣消费税,直接销售的为什么计入成本,但是增值税却可以抵扣,为什
应如何计算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由于某酒厂加工的高度白酒在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委托加工收回的加价出售,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但外购的用于连续生产白酒,已纳的消费税就不允许扣除? 您的理解完全正确。要分为两种情况分别理解:1.继续生产环节,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此时只有进口葡萄酒用于继续生产葡萄酒可以抵扣消费税以外,其他的酒类产品均不能抵扣消费税。2.委托加工收回后高价销售的环节,要按售价计算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的已纳消费税,此处的扣除不受受应税消费品的限制,就是应交消费税的产品就可以。
有关委托加工白酒的消费税增值税问题 因为收购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13%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即,可以计入到成本中的金额为1200000*(1—13%)
购进用于生产的已税白酒能否抵扣缴纳的消费税 不可以。根据《21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5261税政策的通4102知》:第五条、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1653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因此,外购已税白酒生产优质白酒是不能抵扣已纳的消费税。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必须用来生产应税消费品,才能准予扣除。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
用委托加工收回酒精继续生产白酒,酒精消费税不能抵扣,生产出来的白酒还需要交消费税吗? 消费税确实是单一环节纳税,除了卷烟还有道批发环节的纳税。但是应税消费品中有四类的消费税是不能抵扣的:酒及酒精,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这个规定在课本消费税那里有。
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白酒继续加工成药酒 用交消费税吗 需要的,前面的委托加工缴纳的可以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