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员工不服从安排并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吗? 谢邀,题主提供的信息分析来看: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1、员工不服从安排,2、造成重大损失。疑问是: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给员工?对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需要具体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所以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注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合法。1.要获取员工做出严重违规或违纪行为的充分证据。2.企业规章制度的订立程序要合法,并且要向劳动者公示,如果规章制度跟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或者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相冲突,则制度的规定无效。综上分析,题主说的“劳动者不服从安排,造成。
以员工不服从安排并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吗? 那我们首先来看《劳动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只要符合以上条款,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一般以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必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1;员工有严重失职行为。1;该行为确实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失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所谓重大损失,用人单位还得举证证明单位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这个经济损失需要单位来测算,然后。
公司可以因员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而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键是“重大损害”要有明确的公司规章制度细化和规定,公司规章制度须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例如,你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因职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2万元以上经济损失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属于造成重大损害。比照规定,如果是因为自己严重实职或者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损失超过或者达到单位规章制度明确的重大损害额度,单位有权解决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达到重大损害额度,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