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四大队民警在辖区呼北高速运宝段巡逻过程中,查处一起货车司机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20时57分,大队民警巡逻至呼北高速运宝段859Km处时,发现一辆货车停放在应急车道,而距离其停车位置前方不到10米为收费站出口,后方20米为紧急停车带。收费站和紧急停车带离货车停车位置不远,司机为何却选择在此处位置停车。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张某称车辆水温过高,不能继续行驶。民警随即检查车辆状况,发现车辆一切正常,谎言被拆穿后,张某才支支吾吾的说出自己停车原因是查看导航。
随后,民警将车辆引导至芮城东收费站进行处罚,对张某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最后,为其规划行驶路线,叮嘱其安全驾驶。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主要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不得随意行驶或停靠。如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情况,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车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等待援助。
责任编辑:闫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