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中,内部交易,是否要调整子公司净利润?为什么? 不需要调整子公司利润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调整的时候,要考虑内部交易,以及投资时点的资产评估带来的差异。因为投资方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的时候可能夸大了自己的利润部分,被投资方因为评估增值或者减值的部分,以及内部交易对方已经考虑了,但我们没考虑,所以要做调整。而合并报表则全部抵消对冲了。合并报表后的净利润调整,就不要考虑内部交易了。
合并报表中净利润调整要不要考虑内部交易
计算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账面价值时,评估增值的存货全对外销售,为什么要调减利润了 因为存货卖出时应结2113转主营业务成5261本,主营业务成本会4102影响利润。被投资方结转1653成本时是按账面价值结转的,而对投资方而言,是要按照存货的公允价值结转成本。这样主营业务成本就少结转了(公允-账面的差额),那么利润就多了(公允-账面的差额),所以就要调减利润。
评估增值的折旧调整净利润 我们以固定资产为例吧,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的股权,是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的,对于固定资产来说,在乙公司中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但是在甲公司中是按照评估增值的金额1200万元来入账的。也就是乙公司是按照800来计提折旧的。评估增值的差额调整净利润怎么计算?但是甲公司是按照1200万元来计提折旧的金额的,这样甲公司就比乙公司计提折旧的金额了,但是在集团的角度,对这部分的评估增值是不承认的,所以在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基础上是需要减去多计提的折旧的金额的。调整净利润时对存货的调整是指在初始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等而进行的调整。由于存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所以结转的成本大于按照账面价值结转的成本,所以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要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基础上调减该部分差额。
为什么资产评估增值要计入资本公积?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资产-负债,评估增值的资产最后计入到所有者权益(净资产)里,但所有者权益里的科目就那几个: 实收资本(不可能进这个) 其他综合收益(同上) 。
为什么非同一控制下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会有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因为税法的计税基础和会计的计税基础不同,非同一控制下固定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税法认的是账面价值而且不包括相应的减值损失,采用 公允价值会计 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计算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账面价值时,评估增值的存货对外销售,为什么要调减利润? 这是因为如果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公允的利润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如果被投资单位的资产,比如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
资产重估增值,为什么会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例如一个账面价值1000的资产被重估为4000,30%税率。谢谢 重估增值并进行会计调整的话,实际上可以认为获得了收益,但增值部分进行会计调整当期并没有按增值部分缴纳所得税,按会计制度一般是调增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进行会计调整,今后增值的部分仍按规定计提折旧或分摊成本,此时,税务部门一般将作为应纳所得额调整事项。也就是说,增值的部分的计提折旧或分摊成本,是不能作为税前抵扣的,就会使今后的应税所得额调增,应税所得额调增,就需多交这部分的所得税。换一种说法,可以这样理解,就是当时重估调整是实际上是获得了收益,但当期并没有缴纳所得税,而是在以后的会计年度中逐步缴纳的。这样就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负债”。扩展资料:贷记本科目(一)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
资产评估增值调账情形,如何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