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有哪些? 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总投资以新增投资额计算,并购项目总投资以交易额计算。外商投资涉及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有什么不一样 1、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资的中小项目。。
发改委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有什么新规定?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2014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公布 根据2014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第三条 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第四条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范围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核准目录》执行。本办法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的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第五条 本办法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总投资以新增投资额计算,并购项目总投资以交易额计算。第七条 外商投资涉及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审查。第八条 拟申请核准。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介绍 2004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公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核准机关及权限、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程序、核准条件及效力、变更及其核准、附则7章24条,自2004年10月9日起施行。2014年5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2号 公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该《办法》第38条决定,废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10月9日发布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37条是怎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