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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资源量评价案列 水资源评价的原则

2020-09-30知识5

流域水资源评价要点

地表水资源量评价案列 水资源评价的原则

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 4.2.2.1 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量评价(1)要求计算多年平均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量。大气降水量系列要求延长到2003年,计算1956~2003年系列降水量的均值及其相应的降水入渗补给量。(2)根据地下水循环和水资源转化特点,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量计算采用补给量法,同时要计算排泄量,用水均衡方法进行校核。山间盆地中,盆地内的地下水补给量基本上等于排入河流的总地下径流量时,可根据流出盆地的各个河流流量过程线分割出的地下径流量,统计出盆地的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量。地下水补给项一般包括:大气降水补给量、河流渗漏补给量、渠道渗漏补给量、库塘渗漏补给量、洪水渗漏补给量、地表水灌溉渗漏补给量、侧向径流补给量、越流补给量、人工回灌量等。地下水排泄项一般包括:地下水开采量、潜水蒸发量、侧向流出量、泉水溢出量、越流流出量、向河湖排泄量等。地下水灌溉回归补给量是地下水资源的重复利用量,在天然补给资源中不再列入。鉴于地下水均衡计算和开采资源计算中要考虑地下水灌溉回归补给量,故需将回归量单独列出。(3)本次地下水资源量评价要求采用本次调查的最新资料及数据进行计算,除上述降水量要延长系列外,其他相关数据,如开采量、河川径流量、渠道引水量。

地表水资源量评价案列 水资源评价的原则

4.3.1 地下水资源量的评价依据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02年《海南省地下水资源评价》的计算成果(见表4.2):区内总天然补给资源量为88.04×108 m 3/a,地下水开采资源量为34.26×108 m 3/a,占补给资源量的38.9%;深层承压水可开采储存量为3.58×108 m 3/a。4.3.2 地表水资源量评价区内地表水资源量是依靠降雨补给的。根据海南省水利局1999年《海南省水资源公报》的资料,区内多年平均降雨量为295.55×108 m 3/a,地表水资源量为157.07×108 m 3/a(见表4.2)。表4.2 海南岛东北部水资源表 单位:108m3·a-1

地表水资源量评价案列 水资源评价的原则

地下水资源评价及评价原则 地下水资源评价就是对地下水资源的数量、质量、时空分布特征和开发利用条件作出科学的、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地下水资源评价包括水质评价和水量评价两个方面,水质评价是水量评价的前提,水量评价是地下水资源评价的核心。通常所说的地下水资源评价是指对地下水资源的数量进行评价。地下水资源评价,可分为两种主要类型:①局部水源地地下水资源评价。即在局部地段(水源地)影响范围内,为保证某具体部门的供水而评价地下水资源;②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即大面积范围内(如某一水文地质单元或某一行政区划内),为规划开发利用地下水或综合利用自然资源而评价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资源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可持续利用原则。地下水资源评价应以可持续利用为前提。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是在保证生态良性循环的前提下,地下水系统能永久持续提供一定水资源量,以满足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时,应在不发生不良生态和环境效应条件下,提供当今时代和未来时代均可以持续利用的水量。(2)“三水”联系,互相转化,统一评价的原则。地下水、地表水、大气降水都是水文循环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三水”相互联系,互相转化。尤其是地下水与。

水资源评价的原则 一、水资源评价总原则1)以塔里木盆地平原区水资源评价为主,不进行山区水资源评价。2)水资源评价以校核计算为主,利用最新收集和本次工作取得的资料,对地表水引水量、地下水开采量及水文地质参数进行校核。3)以地下水资源评价为主、地表水资源评价为辅。二、地下水资源评价原则1)按划分的地下水系统进行评价;全区采用均衡法,重点区同时采用均衡法和数值法,以进行相互验证。2)主要对平原区松散层孔隙水进行评价。3)根据水资源转化的特点进行评价。4)对小于1g/L、1~3g/L的地下水资源量单独进行评价。5)以利用原有资料为主,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的变化进行评价。6)根据研究方法和资料的差别选择合理适用的评价方法。7)在逐级评价汇总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评价。8)对各划分单元分别进行水量计算和水质评价。

一、地表水资源评价方法(一)地表径流量分析确定地表径流是指降水沿着地面或地下汇流至河道后,向流域出口断面汇集的全部水量,通过对系统内各河流径流量的分析计算,评价地表水资源量。系列长度在20a以上,包括丰、平、枯水年的水文观测数据,直接利用该数据进行计算;系列长度小于20a的短期观测数据,对实测径流系列进行相关插补展延或降雨插补展延后再计算;当不掌握系列实测径流量时,则直接引用已有文献的数据。(二)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分析方法采用典型年法进行评价。根据利用条件的不同,对河流年均流量频率统计计算来确定可用的典型年径流量,作为地表水可利用量。在不具备对地表径流控制或调蓄的情况下,将自然条件下地表水的产生量作为地表水可利用量的极限量,进行逐年地表水可选用量的统计分析,选用枯水典型年(P=75%)地表水径流量为基础去确定地表水可利用量。在具备对地表径流拦截调蓄的地区,用平水年(P=50%)的地表水径流来评价可利用量。当不掌握河流逐年系列实测径流量资料时,则采用收集文献提供的河流多年平均径流量确定地表水资源的可利用量。(三)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利用河流断面监测结果,根据有关标准进行水质评价。二、。

地表水资源数量评价包括哪些内容 水资源评价内容一般包括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和水资源利用评价及综合评价。水资源评价工作要求在客观、科学、系统和实用的基础上,遵循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水量水质统一评价、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统一评价等原则。地表水资源指地表水中可以逐年更新的淡水量。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冰雪水、河川水和湖沼水等。通常以还原后的天然河川径流量表示其数量。由于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水资源评价中必须扣除地下水补给河流的那部分水量。

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简述 在新建任2113何一个地下水开发利用工程之前,都5261必须知道研4102究区有多少地下水资源,预测工程实1653施之后地下水均衡状态的变化,判断相关的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是否会恶化。回答这些问题就是地下水资源评价的主要任务。地下水资源评价包括水量评价和水质评价两个部分,都要在专门的国家规范指导下进行。水量评价的目标是确定地下水均衡要素的总量,预测不同开采规模对地下水均衡状态的影响,限定地下水的允许开采量。地下水资源的水量评价一般按以下的步骤来进行。(1)圈定合理的评价区根据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评价一致性的规定,地下水资源的评价也要按照不同级别的江河水系进行流域分区,而不能只限于某个水源工程建筑物的覆盖范围,也不能限于某个特定的含水层,以“影响半径”来圈定评价区往往也是不合理的。目前还存在用行政分区作为评价区的习惯,但这样做只是为某个行政区域的管理者提供参考,其资源数量必须在流域背景下进行合理的划分。(2)资料收集、补充勘探对评价区气象、地理、水文、含水层特点、水资源利用水平等现状条件进行调查,收集资料数据。如果现有的资料数据不足或由于年代太老不适应新情况,就需要开展补充勘探,选择适用的测绘遥感。

#地下水监测#水污染#径流系数#径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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