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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说法错误的是()。A.不安抗辩权存在于单务合同B.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 关于不安抗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0-07-19知识17

下列哪些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表示方式 效力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 按合同法第68条规定,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关于不安抗辩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 正确答案:BB[解析]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有_______。 A.先履行的 参考答案:D,E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但不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对方。试题2: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单务合同中产生债务 B、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债务未到履行期 C、后履行债务的一方有能力履行.D、后履行债务的一方有能力履行但可能不愿履行. 关于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享有的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对方在合理期限内 参考答案:D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说法错误的是()。A.不安抗辩权存在于单务合同B.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 正确答案:A不安抗辩权成立要件:1.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且由履行顺序在先的当事人行使;3.履行顺序在后的一方履行能力明显。

#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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